时间: 2024-02-15 19:57:23 | 作者: 企业动态
6月6日,上集镇党委书记、第一总河长范海明在巡河时着重,要充沛认识到河道采沙整治是打好的必定要求,以有力的办法,坚决的情绪,强硬的手法,依法根除损坏河道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6月7日上午,上集镇联合县水利局、城管局,安排镇环保办、 水利站、村镇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疆土所、供电所60余人,对辖内槐树洼村、老坟沟村两处不合法采砂场出产设备进行。
上午10时,机械出场开端撤除。撤除从采砂设备的首要部位开端,分别将破碎机、制砂机、浮选机、传送带等逐个破碎,保证其不能复产。
此次撤除的两处采砂场均存在环保设备不合格,汛期采砂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作业人员屡次参与阻止并下达罢工停产奉告告诉后,拒不施行整改,仍迎风施工。严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撤除继续到下午一点,撤除举动有力地冲击了损坏水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了河道正常次序,对改进水环境起到非消沉效果。下步,我镇将强化河长制作业执行进展,展开常态化巡河监察,完成辖区内河道全掩盖,快速推动完成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体方针。
为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河长制的相关作业要求,保证我县“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的长时间方针,6月6日,淅川县公安局联合水利、疆土、工商、林业、环保、电业、法院以及寺湾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在寺湾镇丹江河道一致展开河道归纳整治举动。
整治举动现场,南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淅川县公安局党委书记高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林海春,带领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寺湾派出所共40余名民警,合作水利、疆土、工商、林业、环保、电业、法院等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河道的整治整理作业。
整治过程中,民警和执法人员对河道内虽有合法手续但在汛期内拒不中止作业、上岸的采砂船进行了,并及时进行撤除后的清运作业,关于不合法铺设的电力设备也及时的进行了撤除,保证汛期河道行洪晓畅。
经过全面整治,现在在寺湾镇丹江河道内的采砂船悉数被撤除并运离河道,丹江河道又康复了它明澈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