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2-08 01:08:26 | 作者: 新闻中心
因疫情防控期间存在隐瞒或瞒报情形、逃避医学观察等行为,巩义市有7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成为防疫期间首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记入个人不良信息。2月15日,巩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个人隐瞒病史等行为纳入失信监管的公告后公布的第一批失信名单。
2月17日,记者从巩义市获悉,该市下发的《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失信行为情况的通知》中说,依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省、市联合奖惩相关规定,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失信行为情况公布如下:
1、陈业军,男,2020年2月4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陈业军在巩义市杜甫街道办事处自己租住的家中故意向巩义市杜甫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人员隐瞒于1月25日从湖北省疫区返回河南省巩义市的事实,致使村委疫情排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施才亮,男,2020年2月4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施才亮在巩义市杜甫街道办事处自己租住的家中故意向巩义市甫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人员隐瞒于1月25日从湖北省疫区返回河南省巩义市的事实,致使村委疫情排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3、徐备战,男,柏仙竹,女,2020年2月7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柏仙竹伙同徐备战在巩义市杜甫街道自己家中,故意向巩义市杜甫街道办事处里沟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人员隐瞒柏仙竹于1月20日从湖北省疫区返回巩义市的事实,致使村委疫情排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4、巴伟博,男,2020年1月20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巴伟博从武汉返回巩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要求从武汉返回巩义人员进行居家隔离,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巴伟博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多次私自外出,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性。
5、徐晨阳,女,2020年1月10日下午,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徐晨阳驾驶车辆从郑州市出发至湖北省武汉市,于12日下午驾驶车辆返回郑州,后于17日中午回到巩义市永安街道办事处家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排查徐晨阳是否从武汉返巩或接触武汉人员时,徐晨阳隐瞒其在疫情期间前往湖北武汉的事实,给村中群众造成恐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6、李卫国,男,2020年1月20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李卫国驾驶车辆从巩义市出发至湖北省武汉市,于22日凌晨驾驶车辆返回巩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人员于1月29日排查至李卫国居住的东方现代城楼院时,李卫国隐瞒其在疫情期间前往湖北武汉的事实,致使社区疫情排查工作无法顺利开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记者发现,《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人员失信行为情况的通知》中说,对以上7人,除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将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计入个人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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